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班导师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专职教师在大学生学习与发展过程中的助学、导学、督学作用,加强学生个性化专业指导,促进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,根据《重庆财经学院班导师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重财[2025]204号)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审核、集体评议等程序,拟聘任罗欣玥、陈海霞等16位同志为我院班导师,聘任期为所指导教学班毕业离校为止,现将聘任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拟聘任班导师名单
序号 |
班导师姓名 |
专业 |
指导班级 |
1 |
罗欣玥 |
物业管理 |
Z23物业3 |
2 |
陈海霞 |
物业管理 |
24物业 |
3 |
宁美 |
物业管理 |
25物业 |
4 |
程默 |
工程管理 |
Z23工程3 |
5 |
刘芳 |
工程管理 |
24工程 |
6 |
何大海 |
工程管理 |
25工程 |
7 |
孙英 |
土地资源管理 |
23土管1 |
8 |
杨也 |
土地资源管理 |
Z23土管3 |
9 |
贾玉婷 |
土地资源管理 |
Z23土管4 |
10 |
梁甜 |
土地资源管理 |
24土管1 |
11 |
喻小倩 |
土地资源管理 |
24土管2 |
12 |
王福海 |
土地资源管理 |
25土管1 |
13 |
姜文 |
土地资源管理 |
25土管2 |
14 |
刘小飞 |
健康服务与管理 |
24健康 |
15 |
代攀 |
健康服务与管理 |
25健康1 |
16 |
岳佳 |
健康服务与管理 |
25健康2 |
二、公示时间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5年10月22日—2025年10月24日)。
三、受理意见方式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聘任名单有异议的,可通过书面、电话等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并提供具体线索和联系方式,以便核实查证。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,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,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23-88968665
联系地址:重庆财经学院楼2309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
重庆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
2025年10月22日